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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二等功……”
“一等功………”
“还有特等功?”
天子荣新元元年年,秋八月。
北地郡西边陲,某处不知名的丛林之中。
看着手中,那本以粗纸为载体,且装订精美的簿子,江都王刘非是看了又看,翻了又翻,俨然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。
簿子并非他物——正式刘荣于加冠亲政之后,所颁下的第一道国事诏令:军队功勋核算改制方案。
该方案的官方正式名称为《武勋核算新则》。
而近几日,已经顺利抵达北地,又没有其他要事的江都王刘非,便投入到了这一新律的研读、探究之中。
——和廷尉及天下各地方均线所用的刑事、民事法律:《汉律》一样,施行于军队中的法律条令,即军法,也同样是汉室法律框架内的组成部分。
作为一个宗亲诸侯——作为汉家的实权诸侯,而非后世那些当猪养的所为‘王爷’,刘非本就需要对汉家所有的新、旧律法保持基本的了解。
往好了说,是保持对汉家政坛的基本了解,以更好地治理自己的封国。
说难听点,就算日后脑子抽抽了,想要做一些离经叛道的事,也总得稍微规避一下法律风险,免得被长安中央抓住太大的把柄。
具体到刘非,情况就又有不同了。
此战,汉家以马邑为饵,意图声东击西,谋夺河套;
刘非则是已经被刘荣,私下定为汉家在河套地区,分封的第一位宗亲诸侯。
众所周知:对汉家而言,无论削藩是多么有必要的事,燕、代、赵三个戍边王,都总是被排除在削藩条例之外。
至少,也是先削其他的内陆诸侯国,最后的最后,才轮到这三个北墙戍边王。
至于南方,那就更夸张了。
——太祖高皇帝刘邦,带着满朝公卿大臣、功侯贵戚,在长乐宫斩白马而誓盟:非刘氏,不得王!
却丝毫不影响在汉室版图极南,吴氏长沙国在太祖皇帝白马誓盟后,依旧延存了足足四十多年。
若非自己不给力,不小心断了后、绝了嗣,汉家短时间内,依旧不会有取缔吴氏长沙国,以封宗亲长沙王的打算。
结合此间种种——无论是北方的燕、代、赵三个戍边王,还是南方的长沙国,都表明汉家对于宗亲诸侯、对于分封制最直观的态度。
对于那些于国无用,仅仅只发挥着极其有限的地方治理作用,同时却又总是为长安朝堂中央制造麻烦,甚至产生威胁的宗亲诸侯国,长安中央恨不能一夜尽废为郡县!
即便考虑到各方面的顾虑,长安中央也还是在太祖皇帝开汉国祚后,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里,便就‘削藩’一事达成一致。
——必须削!
不能太猛烈,那就温水煮青蛙!
不能惹众怒,那就搞逐个击破!
总而言之,言而总之,无论是居心叵测的异姓诸侯,还是心怀鬼胎的宗亲藩王,都必须削夺其权利。
动作再慢、见效再慢,长安朝堂削藩的脚步,也绝对不能有片刻停止!
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则是长安中央对南北戍边王,则采取相对慎重的态度来对待。
如先帝年间,吴楚七国之乱爆发,长安朝堂首先考虑到的,便是燕、代、赵三个戍边王的可靠程度,以及北方防线是否安稳,匈奴人是否有机会横插一脚,使得长安朝堂中央两面受敌。
最终,确定匈奴人‘自顾不暇’,有自己的问题要处理(单于庭血洗右贤王及其党羽),且燕、代、赵三个戍边王,有至少两个属于绝对可以信任,长安朝堂——先孝景皇帝才总算是安下心,从而毅然决然推出了晁错的《削藩策》,以彻底逼反吴王刘濞。
简单来说:对于燕、代、赵三个戍边王,长安朝堂的态度非常谨慎。
对于占据这三个王位的个人,及燕王、代王、赵王三人,长安朝堂是一边仰仗其巩固边防,一边忌惮其尾大不掉,更甚是养寇自重。
但对于这三个位于北境的‘戍边国’,长安朝堂又是能帮则帮,各类索取能免则免、赏赐能加则加。
总体而言,对于戍边王,长安中央一边防备着藩王个人威胁汉家宗庙、社稷,同时又对诸侯国所能起到的战略意义,抱以极大的期待。
燕、代、赵尚且如此——身为戍边王,仅仅只是肩负边防任务,肩负战略防守使命的戍边王尚且如此;
日后得封河套,即肩负着不比燕、代、赵更小的战略防守任务,同时又极大可能肩负着战略进攻任务的蒙王刘非,自然更是不用多说。
——刘非个人,必然会引来整个长安朝堂,乃至全天下人的瞩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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