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二十一章 户籍问题(迟来的加更,再次感谢熿裘大大的盟主打赏)-《警探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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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松默默地记下了这个事,准备去好好查查,这个大扯家里亲戚的日化品工厂有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下午,白松找到韩禄又聊了聊天,迅速进入了状态。

    户籍所长,也算是正儿八经地有了点权力了,但同样也意味着责任,如果乱签了字出了问题,现在可是终身追责制。

    看了一些案卷,翻阅了上百本户卡,白松大体有了一些了解。

    现在的户口制度,因为以前曾经出过一些错误的原因,越来越严格,有一点点错都不行。

    而天华市,是户口迁入大省,前些年有政策,不少人为了以后孩子高考容易一些,在这边置房办户口,还有一些顺着各种各样的政策往这边转,总归是存在不少问题。

    韩禄告诉白松,这个所就曾经出现过这么一件事:

    一个女子和丈夫结婚两年,丈夫有家暴倾向,反倒是男方要离婚。但是,当时的政策是,结婚满三年可以迁移户口,女子现在离婚就不能把户口转过来。

    问题就是,女子有孩子,也想要离婚后把孩子带走,但是,孩子户口如果跟了她,就变成了外地户口。

    而如果跟了男方,她又怕以后要不回来。

    她为了孩子,不得不坚持这段婚姻,后来男方反而先起诉离婚了,在法庭上,一审,女方拒绝离婚。

    我国的离婚制度,除了自愿协议离婚之外,起诉离婚,一般都是要起诉两次。

    法院的“一事不再理”原则,并不针对离婚问题。

    起诉两次,在民间简称为“过两堂”。

    而且,两次起诉之间,间隔时间要超过180天。

    这个制度,主要是为了限制法院的权力,作为法院的法官,按照道理来说,是没有权力拆散一段婚姻的,但是因为总得有机构负责离婚案件,法院就担此大任。

    为了限制和慎用法院的权力,所以一审,大部分情况都要判决不同意离婚。

    如果半年后,依然再次起诉离婚,法院会认为你们夫妻的感情确实是没救了,才会判决离婚。

    但是,也有例外,比如说存在家暴行为等严重婚姻问题,法院可能一次判决直接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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