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个价格其实是不算高的,很多名家千字一千,甚至于千字两三千都很正常,不过丁云毕竟只是个新人,虽然编辑和主编都挺看好的, 但是缺乏名气和读者,所以能给这个稿酬已经不错了。 她第一部小说大概三十万字。 算起来就要价值九万了。 而这仅仅只是最基础的收入, 后面出版版税才是真正的大头, 区别无非就是基础收入是确定且肯定的,版税则是得看具体销售量,销售越高收入越多。 所以丁云很快就同意了这个条件。 并且直接在网上签了网络合同。 这个世界虽然依托于网络的各行各业,发展的相对较慢,但网络技术本身发展的却挺快的,甚至有关于网络方面的法律推进之类,也发展的相当迅速。 在没几个人利用网络诈骗的时候。 就已经出台了网络诈骗法案。 关于网络合同的标准,以及合法性之类的规定,也是在计算机刚在很多公司出现,还没怎么在普通家庭中普及的时候,就已经立法执行一条龙推进了。 并且被很多签订合同的双方距离较远的人所接受,这也大大方便了丁云与杂志社之间签订合同,不需要见面又或者邮寄纸质合同之类,省了不少时间。 签好合同之后,丁云她是继续对接下来的那些小说内容进行本土化,而杂志社那边主要是针对丁云发过去的第一部小说进行校对,虽然丁云说她已经校对过了,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。 毕竟要是不走这个流程,里面出现错别字之类的话,最后还是他们责任。 如此又过了十天。 刊载了丁云第一部小说前三章,共计三万字的《武侠》这才出现在全国三十二郡的大多数报刊亭,或者书店里。 丁云优先把稿子投给这家杂志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,他们杂志社历史悠久,并且渠道很广,基本能够在全国发行,这一点已经比很多只能在区域内发行并有点名气的杂志社,好上许多了。 很多区域内的杂志之所以销量很不错的主要原因是在于,他们已经彻底掌握了这一片区域内大多数人的口味,所以他们的刊载内容,主要就是专门针对这片区域的人收集撰写的,双方可谓一拍集合,最终的销售量自然不会太低。 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杂志,必须要考虑到全国各地的不同情况,文章内容要做到具有普适性,不能只讨好某一部分人,同时还得注意到各个区域忌讳。 这么一来小说限制就多了许多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