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2章 过错责任划分-《律师本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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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无事可干的李志国每天吃饱饭后,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村东头的北墙根下跟一帮村里人晒太阳、侃大山,事情就出在了侃大山上。
村里有个叫吴建国的,现年四十六岁,平时与李志国有些不对付,互相看不上,只要两人碰到一起,芝麻绿豆大点事都能争个脸红脖子粗。
案发当日,李志国又去北墙根下晒太阳、侃大山,恰巧碰到了吴建国。两人因为漂亮国大选的事又争吵起来,后来愈演愈烈,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头,祖祖奶奶的骂了起来,看得众人目瞪口呆。
要说这李志国和吴建国也是一对儿咸吃萝卜淡操心的玩意儿,自己肚子还吃不饱呢,居然操心起人家的事,真把自己村的北墙根当成联合国了!
眼看着两人就要动起手来,众人急忙上去将他们拉开了,都是一个村的,为了一个外地的选举居然摞胳膊挽袖子要开干,不值得!
值不值得不是村里人说的算的,李志国没争过吴建国,又挨了骂,心里憋了一肚子气。瞧见吴建国跟个大公鸡似得趾高气扬的,李志国气不打一处来,回家后抄起菜刀直奔村东头的北墙根,他要新仇旧恨一起算。
结果李志国用菜刀砍了吴建国好几刀,刀刀见血,致吴建国身体多处受伤。吴建国也有股子勇劲儿,在争斗过程中抄起地上的石头砸李志国,李志国也被吴建国砸了几下,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,头上流着血,后来李志国逃离了现场。
事情发生的太快,众人见二人动真格的了,还没反应过来,已经打完了。有人掏出手机急忙打急救电话,有人上前搀扶浑身是血的吴建国,帮他包扎止血。
吴建国的家人报警后,警察在李志国家中将其抓获。案子很快被移送检察院,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案卷被移送到了县法院。
经法医鉴定,吴建国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,李志国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。
案发后,李志国媳妇听从律师的建议买了不少礼物,登门去吴家道歉,并且给了吴家赔偿款二万元。因吴家人正在气头上并未出具谅解书。
“我们已经去检察院找负责办案的检察员沟通过了,鉴于李志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,检察员会考虑建议法院从轻处罚。
鉴于被告人和被害人互有伤害,我们现在有两种意见,第一种意见认为,被害人吴建国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,依法可以减轻被告人百分之二十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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