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7章 瘦肉精-《律师本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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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,我同意周教授的意见。养猪场饲养肉猪不应当属于生产食品,肉猪是食品原料而不是食品,只有猪肉才是食品。”挨着周教授的一位五十多岁的圆脸老者点头道。

    他叫李翔瑞,是市里法学会的成员,另外一家中型律所的合伙人。

    李翔瑞这个人方轶是有一点印象的,经常出现在电视的普法节目里,很有名气。圈里人对他的评价是“嘴上有一套”,可以理解为忽悠,嘴上说的貌似“很专业”,但实际上专业水平一般般,平时根本就不怎么办案子。现今法律圈里这样的人很吃香,老老实实办案子的律师反而没多少客户。

    “我认为李律师的观点值得商榷。若以此推理,生猪肉不应该是食品,只有煮熟的猪肉才是食品。这种观点未免太过于机械。”万可法不咸不淡说道。

    他看不上李翔瑞,更不认可他的意见。

    “嗯,我支持万律师的观点。

    从现实来看,市场上出售的活鱼、采摘园里采摘的各类水果,以及从地里采摘的蔬菜,对于老百姓来说都属于食品。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,这些东西也都是入口的食品,没有人会否认这一点。

    生猪不属于食品的观点,不仅不符合一般人的观念,而且会使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由于对行政法律的错误理解、适用而无所适从。”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位气势很足的老者突然说道。

    方轶特意看了一眼他面前的标签,他是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特聘专家,高院退休法官,叫邢天正。不得不说这名字跟他的气质很和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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