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徐坊主,你是否也去长阳。” 长阳,即是大纪朝的国都,同时也是整个内城一带,最富庶的城市。 但徐牧并不打算去长阳,他更想去的,反而是另一个临河的城市。 “徐坊主要去汤江?” 汤江,便是徐牧想去的地方,乃是一座造酒大城,据说城外的河水里,一路流淌而过,尽是酒汤的浓郁香气。 “如此,我等只能在前方的岔路口分别了。不过,徐坊主须记得,我到时在长阳开了酒楼,还请速速送酒过来。我周福的酒楼,只用徐坊主的私酒!” 这便是友谊,一路杀出来的友谊。 “长阳离着汤江,也不过一百里之地,徐坊主,你我暂别!”周福拱手抱拳。 徐牧也跟着抱拳。 担心周福一路上出事情,分了一列马车后,另让周洛带着另一个青壮,沿途跟随,等送到了长阳再回返。 “李小婉,你打算什么时候走?”待周福的马车走远,徐牧才转过身。 “登徒子,要你管!” “不好意思,我是东家。” “呸,登徒子东家。” 徐牧揉着额头,“你且说,到底要回哪里,我派人送你们去。” “徐、徐坊主,乃是汤江附近的澄城。”在后头的范谷汪云,齐齐开了口。 李小婉气得瞪眼,“登徒子,你是嫌弃我,想把我赶走!” 徐牧回想了番,发现这三人,除了吃白食之外,确实没有什么优点,下意识地点了点头。 “烂心肠烂肝!” 说不清为什么,李小婉突然红了眼,生气地把头缩回了马车。 姜采薇站在一边,有些无奈,只得上了马车,安慰了李小婉几句。 徐牧见怪不怪,反正这李小婉,官家大小姐的脾气,向来就如此。 “弓狗,你坐稳了。” “行车。” …… “烽火边关连三月,北归大雁翔云天。”醉醺醺的老秀才又醒了过来,爬上马车顶,抱着酒葫芦,和受宠若惊的弓狗,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