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倭人-《南陈帝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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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述北国要事数条
周保定三年(563年)
一月。
周太保、军中宿将侯莫陈崇,因与人言宇文护今年不利,将死,为人所告。
宇文护遣兵将入其府,逼杀之。
这是宇文护在向北周军事高层释放“不要和我作对”的信号。
也是宇文护整理内部,准备伐齐的信号。
二月。
北周颁《大律》十五篇,立刑罚二十五等。
此律颁行表面虽然只为修明法度,此时颁行,却是为而后将要进行的军事动员所先作的制度铺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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镜头东转。
齐河清二年(563年)
一月。
齐帝高湛近臣内斗不息,和士开依靠诬陷稍得优势。
高湛于是罢总理政务的侍中高元海为兖州刺史,征兖州刺史毕义云还朝。
三月。
北齐查知北周异动。
高湛于是命司空斛律光率兵二万于轵关筑勋常城,又征民夫沿周齐边界筑长城二百里,立营垒二十座,以备周人。
高湛又以前时国事昏乱,而今齐周或有战端将起,于是用久在中枢,通达政务的赵彦深为尚书左仆射,以期清理朝政。
北齐国事日渐昏乱的趋势,因为北周近来种种异动,而稍稍中止。
原本沉溺酒色,无法自拔的齐帝高湛亦为之稍稍振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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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让目光回到我们的主场。
天嘉四年(563年)三月。
本月。
中书监安成王陈顼,终于向三吴诸州郡颁行了耗费了他一年功夫,方才为朝中议定的新《职田法》。
《职田法》颁行之后,地方官长的诸种以苛捐杂税获取的额外收入便被职田所替代,百姓因之压力大减。
与《职田法》颁行相应的,还有陈帝陈蒨在三吴的州、郡、县试行官员考成,三年一迁转的用官新政。
其考成之法以兴修水利、修缮道路、充实民口、增加耕田、体恤民力等数条标准为主要考核内容,其结果被分为九等,优者升,劣者黜,规制严密。
于是高族子弟,往往不愿入三吴为官,寒微之士以此多得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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