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天授-《南陈帝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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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河清三年(564年)。
三月。
齐帝高湛以淮南新败,颇不自安。
下诏颁行《齐律》,以示群臣百姓振作之心。
齐太师、彭城王、高湛的庶兄高浟,素有贤名。
本月,高浟在邺都,忽有盗贼数十人入其家,拥其为主,欲奉为皇帝,高浟不从,身死。
于是,高氏宗室中有贤名者,皆多自污,以示天子绝无异心。
四月。
齐太尉段韶至淮北,整理东南、豫州二道兵事,得兵只六、七万人,府库存粮不过三十万石。
段韶以为入冬之前,不宜南渡,否则此时举兵必用中原之兵、粮,中原兵粮既空,若秋冬周人来攻,则河南难守。
高湛畏惧周兵,准段韶之奏,命其集淮北兵、粮,十月南征,又加段韶太师。
五月。
淮北盛传,陈人发大舟载齐人淮北降卒数万渡海入辽东,配给田宅及夷人妇。
淮北齐军战心略失,时有家贫无田者逃入陈境。
段韶斩市中军中乱言者,杀数十人,流言乃止。
六月。
陈帝陈蒨递国书于淮北,言南朝淮南故土已复,无复北窥之意。
且言淮南租赋已免十年,齐国若复淮南,势必再免租赋,淮南于齐,实为负累,不若弃之。
又言周人在西,高丽在北,俱为两国外患,陈齐不若罢兵,分割周与高丽南北之地,永为盟好。
段韶此时多获南方情报,已知陈蒨英睿,大得将士之心,陈国又置兵十五万于淮南,凭江河之利,极难图取。
又恐自己用兵淮南不力,为朝臣所诬。
于是段韶得获报书之后,立时移书邺都,请高湛处置。
高湛此时又复日夜歌酒,无心国事,亦有同陈国讲和之意,只是碍于脸面,还想再赌上一赌。
便将陈人的国书留在了宫中,并不答复。
是月,天象有异,不利君王,高湛恐惧,杀其兄高演之子、故太子高百年,以为厌胜。
邺城之中又传突厥、周人联合,将再犯国境,高湛于是与近臣频议与周、陈和议之事。
其时,周权臣晋国公宇文护之母在齐国。
高湛命人先遣宇文护之姑入长安,意在与周国言和通好,以令齐国能够专注于淮南用兵。
然则,关于未来的一切总是会在人们的意料之外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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