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-《我拿鬼当提款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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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没有这具身体之前的记忆,只好尴尬得赔笑:“我是,请问您是…”

    “你还真是!”王队长顿时激动起来,他走到我面前,仔细端详着我:“我呀!我当年可喜欢听你唱戏了!尤其是那一曲女驸马那可真是百听不厌呢……”

    我配着他说了好一会话,楚煜城已经将饭菜端上了桌子。

    等到饭菜都入了肚,王队长的兴奋这才平息了不少。

    他喝了好些酒,脸颊上泛着红晕,连眼神都有些迷离起来:“当时啊醉云楼被抄了,我还遗憾了好一阵子呢!不过,小楚你怎么会和他住在一起的?”

    楚煜城将自己曾经是醉云楼跑堂的事情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酒壮怂人胆,在这修修补补的小屋子里,王队长强烈地表达了自己对如今状况的不满:

    “我实在是搞不懂,我除了修机器,也就一个听听戏看看闲书的爱好,怎么到了如今,戏不能听了,书不能看了?连这些都成了错误呢?”

    我和心里深表赞同,还没有开口附和,楚煜城就按下了我的话头,他又给王队长敬了一杯酒:“如今可不敢这么说了,来来来,不聊这些了,我们喝酒!”

    王队长却没有被扯开话题:“嘿!这里就我们三个人,有什么不敢说的!我看小楚你也是性情中人,不然也不会留着这么一个麻烦在身边一起生活的嘛!如今说出来也不过就是天知地知,你知我知,有什么不敢聊的!”

    他说我是一个麻烦。

    我垂了垂眼睛,的确,我确实是一个麻烦。

    对于楚煜城来说不是,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,这绝对是毋庸置疑的。

    这突然让我想到一件事情。

    楚煜城是因为和我一起进入的共感,所以才生活在一起的,但是在原本的故事中,一个戏子和一个跑堂,究竟是有着怎么样的过往,才生活在了一起?

    筷子敲着杯口的清脆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。

    王队长就着节拍咿咿呀呀地唱了出来:“中状元,着红袍,帽插宫花好哇,啊好新鲜呐啊~……”

    这首女驸马也算是难得的一首我会唱的了。

    我不好扫人家的兴,毕竟楚煜城以后也需要在他手底下干活,所以我站了起来,拿起架势,合着他的调子唱想要了一段。

    刚开口第一句,唱到第二句,我就发现身体不受我控制了。

    TMD!!!

    一万头草泥马在我的心头奔过——

   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!!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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